1樓:匿名使用者
誰賣誰得!只怪你不是村幹部!給你支一招:
從現在開始多養些土雞土鴨以後好好招待鄉里的那些「大官」。他們吃飽喝足一抹嘴上的油說不定就給你乙個村支書呢。到時候你就可以賣400百畝農田啦。
2樓:青島曉東
他說的是實際情況。但原則上,賣地的款由村委決定,是分給村民還是拿出為村民辦事。
3樓:小燕子老師
回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雙方雖然簽訂了《土地轉讓協議》和《徵地協議》,但是按照上述法律條文,顯然也是違法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設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民法通則》第58條中規定「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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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的土被村幹部賣掉,算不算**?
4樓:橙香豐旺
村民的土被村幹部賣掉,這是犯法的,因土地是國家的。農民只有保管權,沒有賣掉的權利,這是違法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農村人口老年化,許多人已喪失勞動力,土地被賣給承包人,用機械化作業,產量及收入會更高。
6樓:良珍申
答:霸佔毀地更嚴重,向國土局舉報!
7樓:呼呼睡不著了
算。可以收集證據。去告他們。上訴到法院。
8樓:亨特李李
只要有損農民的利益都是違法的,村長村幹部。這種行為已經構成違法犯罪,你也可以把它帶過來,我們交給我們公安機關好好的,嗯。
村幹部自做主張把土地徵收款分給村民,有的村民未分到錢,而錢分完了,村幹部要負什麼責任
9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幾乎不可能發生的事。
有的村民沒拿到錢?
村幹部私分錢款?那個錢這麼好拿的,不燙手嗎?
題主反映的情況不全面準確。
簡述國土資源管理應遵循的原則
10樓:飄雪無垠無悔
國土資源管理應遵循依法、公開、公正、廉潔、便民、高效的原則。
國土資源是乙個國家及其居民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是由自然資源和社會經濟資源組成的物質實體。狹義的國土資源只包括土地、江河湖海、礦藏、生物、氣候等自然資源,廣義的國土資源還包括人口資源和社會經濟資源。
按存在形式可分為:
①土地資源(農地、林地、牧地、城市用地和自然土地等);
②水資源(地表水、地下水等);
③礦物資源(固體礦物、液體礦物等);
④生物資源(作為勞動物件和科學研究物件的生物資源);
⑤海洋資源(灘塗、海岸帶、大陸架、海洋經濟區以及區域中的生物與礦物等);
⑥氣候資源(日光能、平均氣溫、積溫,以及自然降水等);
⑦其他基礎設施(道路、港灣、水庫等)和風景勝地、重要古蹟等。
按恢復的條件
①根據當前的技術和經濟條件,在可預見的將來不可再生的資源,如礦藏;
②可再生的資源,如日光能和各種用途的土地;
③可迴圈使用的資源,如水和空氣中的氮、氧、碳等。
11樓:匿名使用者
村上的地賣了一部分村幹部說部分錢修路了,部分頂他自己的工資了,沒有給村民分一分錢,這合不合法?犯了 10
12樓:瓊樓登高人為峰
不合法,但是屬於違法。濫用職權,以權謀私!一告乙個準,在當前的反腐形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