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票據詐騙罪(刑法第194條第1款),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明知是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據,或簽發空頭支票、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據事實,利用金融票據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票據詐騙罪在主觀上須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如果行為人出於過失而使用金融票據,如不知是偽造、變造或作廢的金融票據、誤簽空頭支票、對票據事項因過失而導致記載錯誤等,不構成犯罪。
根據刑法第200條之規定,單位亦能成為票據詐騙罪的主體。
其一,票據詐騙金額越來越大,由詐騙十幾萬元發展到數億元。
其二,票據詐騙的地域分布越來越廣。
現在無論是內陸地區,還是發達的沿海地區,都有票據詐騙案件發生。值得注意的是,跨省區的詐騙案件也越來越多。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銀行和相關當事人防範票據詐騙的難度。
其三,組織化、規模化的詐騙案件在增加。
一些企業或者詐騙分子為了增加詐騙成功的機率和金額,往往通過一些正式或者非正式的組織或機構來策劃和實施詐騙。
其四,票據詐騙的國際化特點開始出現。
由於我國對外開放的日益深入,票據業務的國際化也日益加強,在這種背景下,一些違法分子利用境內外聯動的方式從事票據詐騙。不少境內外違法分子,通過國際票據的偽造和變造來達到詐騙的目的。例如偽造大額銀行匯票,這種情況是鑽光票托收結算方式的空子,在收款後立即調出資金,而在銀行退票追索時,不法商人己逃之夭夭,或己騙取了貨物或貨款並轉移出境,或者是以大額銀行匯票騙取國內公司發貨或騙取佣金。
其五,詐騙案件中內外勾結的問題日益嚴重。
從近年來發生的一些票據詐騙案來看,尤其是那些金額巨大的詐騙案,往往有銀行內部工作人員參與詐騙,或者因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導致詐騙發生的問題。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金融票據詐騙犯罪的特點有:1、犯罪手段呈多樣化、智慧型化。2、作案職業化、團夥化、規模化,內外勾結嚴重。
詐騙犯罪的特徵。
3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特徵:
1、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騙術,即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方法,使財物所有人、管理人產生錯覺,信以為真,從而「自願地」交出財物。
3、主觀方面,應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直接故意。
構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
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物件,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物件,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刑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4樓:四川文典律師事務所
1、 犯罪型別逐漸增多
1997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將金融詐騙罪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作為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的一節,規定了9個條文,涉及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票據詐騙、金融憑證詐騙、信用卡詐騙、信用證詐騙、有價徵券詐騙及保險詐騙8個罪名。從2000年至今,我院刑事審判一庭共審理的23件金融詐騙案件的性質來看,犯罪型別呈逐年增多的特點。從最初的只涉及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等較常見的犯罪,逐漸出現票據詐騙、金融憑證詐騙和信用卡詐騙等新型別的案件,而且近兩年票據詐騙、信用卡詐騙犯罪所佔比例比較突出。
2、犯罪數量及涉案人數逐年增多
從近五年我院審理的金融詐騙案件數量上看雖有起伏,但總體呈現逐年上公升的趨勢,2000年我院審理金融詐騙案件4件,判處罪犯9人;2001年審理3件,判處罪犯9人;2002年審理4件,判處罪犯10人;2003年審判4件,判處罪犯19人;2004年結止到目前審結7年,一件正在審理中,總涉案人數已達 36人。從這組數字可以看出,金融詐騙犯罪數量幾年來逐漸上公升,近兩年呈現高發勢態。
3、涉案金額及所造成的損失越來越大
近兩年以來,金融詐騙犯罪所涉及的金額及所造成的損失越來越大,可以說令人觸目驚心。2003年,我院審理的蘇金石、蘇根情等6人分別結夥利用信用卡詐騙作案4起,涉案金額210餘萬元,造成4名被害人近190餘萬元的損失;另外一起票據詐騙犯罪案件,沈映江、康長貴、孔繁剛、賈長榮及閆璐璐等人勾結金融機構內部人員陳卓及個體刻字業主姜春偉,進行票據詐騙犯罪3起,其中沈映江涉案金額4200萬元;康長貴涉案2700萬元,孔繁剛涉案金額1500萬元,閆璐璐涉案金額2700萬元,以上被騙款項大多被罪犯占用,大部分沒有收繳返還,造成被害單位近3000萬元的損失;2004年結止到目前,已審理並正在審理的金融詐騙案件共8件,其中正在審理的劉克寧等25人金融詐騙案,涉案金額已達5.4億餘元,而這些款項絕大部分被罪犯揮霍,給國家造成了特別巨大的損失。
4、犯罪人數增多,呈現內外勾結,聯手作案的特點
從近幾年的審理的金融詐騙案件來看,參與犯罪的人員越來越多,並以與金融機構內部人員內外勾結,聯手作案為主要特點。
5樓:幻月修羅
詐騙,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6樓:逍遙
在構成詐騙罪的四個要件中,最突出的特徵是,一方以虛構事實、隱瞞真像的方法,使對方因此陷入錯誤認識,對方再因錯誤認識自願的處分財產的乙個罪!在這裡「自願」是最主要特徵!
7樓:杭州希諾化工
和金錢有關,虛構事實,以人性的弱點來開展,注意平時利潤所得不符合事實的都可能是。
8樓:匿名使用者
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9樓:健身**很簡單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主要特徵:
1、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騙術,即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方法,使財物所有人、管理人產生錯覺,信以為真,從而「自願地」交出財物。
3、主觀方面,應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直接故意。
10樓:
最主要的有兩個特徵:
1.嫌疑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客觀上使用了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手段
我國詐騙違法犯罪特點
11樓:四川文典律師事務所
1、 犯罪型別逐漸增多
1997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將金融詐騙罪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作為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的一節,規定了9個條文,涉及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票據詐騙、金融憑證詐騙、信用卡詐騙、信用證詐騙、有價徵券詐騙及保險詐騙8個罪名。從2000年至今,我院刑事審判一庭共審理的23件金融詐騙案件的性質來看,犯罪型別呈逐年增多的特點。從最初的只涉及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等較常見的犯罪,逐漸出現票據詐騙、金融憑證詐騙和信用卡詐騙等新型別的案件,而且近兩年票據詐騙、信用卡詐騙犯罪所佔比例比較突出。
2、犯罪數量及涉案人數逐年增多
從近五年我院審理的金融詐騙案件數量上看雖有起伏,但總體呈現逐年上公升的趨勢,2000年我院審理金融詐騙案件4件,判處罪犯9人;2001年審理3件,判處罪犯9人;2002年審理4件,判處罪犯10人;2003年審判4件,判處罪犯19人;2004年結止到目前審結7年,一件正在審理中,總涉案人數已達 36人。從這組數字可以看出,金融詐騙犯罪數量幾年來逐漸上公升,近兩年呈現高發勢態。
3、涉案金額及所造成的損失越來越大
近兩年以來,金融詐騙犯罪所涉及的金額及所造成的損失越來越大,可以說令人觸目驚心。2003年,我院審理的蘇金石、蘇根情等6人分別結夥利用信用卡詐騙作案4起,涉案金額210餘萬元,造成4名被害人近190餘萬元的損失;另外一起票據詐騙犯罪案件,沈映江、康長貴、孔繁剛、賈長榮及閆璐璐等人勾結金融機構內部人員陳卓及個體刻字業主姜春偉,進行票據詐騙犯罪3起,其中沈映江涉案金額4200萬元;康長貴涉案2700萬元,孔繁剛涉案金額1500萬元,閆璐璐涉案金額2700萬元,以上被騙款項大多被罪犯占用,大部分沒有收繳返還,造成被害單位近3000萬元的損失;2004年結止到目前,已審理並正在審理的金融詐騙案件共8件,其中正在審理的劉克寧等25人金融詐騙案,涉案金額已達5.4億餘元,而這些款項絕大部分被罪犯揮霍,給國家造成了特別巨大的損失。
4、犯罪人數增多,呈現內外勾結,聯手作案的特點
從近幾年的審理的金融詐騙案件來看,參與犯罪的人員越來越多,並以與金融機構內部人員內外勾結,聯手作案為主要特點。
票據欺詐罪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12樓:易書科技
票據欺詐罪的概念和構成特徵所謂票據欺詐罪,是指違反票據法的有關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進行票據欺詐活動,破壞金融秩序,數額較大的行為。
票據欺詐罪的構成特徵主要是:
①犯罪客體。不但侵犯了國家、單位或個人的財產利益,最主要的是侵犯了票據管理制度並由此破壞了金融秩序。
②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各種票據欺詐行為。根據《懲治金融犯罪的決定》第12條規定,構成票據欺詐罪的客觀情形是:
.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鑑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此外,根據《懲治金融犯罪的決定》第12條第2款規定,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也構成本罪。
構成本罪的,在客觀上還必須是騙取「數額較大」的財物或其等值的服務,如果數額不是較大,行為人不構成本罪。
③犯罪主體。單位和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作為自然人犯本罪的,為一般主體。
④犯罪主觀方面。為直接故意且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間接故意因不具有目的性,不構成本罪,過失亦不構成本罪。
票據欺詐罪的刑事責任根據《懲治金融犯罪的決定》第12條規定,票據欺詐罪的刑事責任是:
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現,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按上述法定刑規定處罰。
詐騙犯罪團夥是從犯可以從輕處罰詐騙金額3萬數額較大有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 共同犯罪人按其所參與的犯罪承擔刑事責任。量刑時不是根據各人分贓款來計算,而是根據這個人參與的總得詐騙數額來判。他們5個人的詐騙數額都是8萬,量刑時區分主犯 從犯進行處罰。相關法律條文 1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
實施詐騙犯罪的行為人的派出所能辦理詐騙案件嗎
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負責,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公安機關更適宜辦理的,由其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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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公私財物價值1.5萬元,屬於數額較大的情形,應當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具體的刑期和罰金數額由法院綜合全案確定,需要考慮其他影響量刑的因素,比如自首 坦白情節,初犯 全額退贓,如果有受害方的諒解書等,法院在量刑時可以從輕處罰。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