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的問題,該怎麼辦好呢

時間 2022-04-25 14:27:13

1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和他談一下,既然你們打算結婚,應該就是相愛的。和他開誠布公的談談對誰都有好處的。

可以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公證一下該房屋、家電等結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約定多少年後這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現在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是誰的,將來就是誰的不形成夫妻共同財產,另有約定的出外。沒有8年一說。

2樓:

做協議,就要看他同意與否了。

關於家裡家具和電器的問題,你可以在公證裡寫明是屬於你的就好了。就算沒公證,那麼這些的一半也是你的。

他既然都和你提公證了,那你為什麼就不能和他提家具和電器的公證呢?

不過主要要看你們協商啦~去做公證是很明智的決定。

不同意的話那我覺得這個人是不是有點太過自私了,他可以做房產公證,你就不能做家電公證啦?

3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別結婚了。。跟簽合同似的,討價還價。。。這樣還有啥意思??

4樓:匿名使用者

好象房產證不行吧,只有拿結婚證買房子才能辦共同所有的房產證。

還有辦法:

1、不結婚;

2、如果實在要離婚,等8年以後吧。

5樓:永久之恆

最好由你的父母去和他談.

6樓:匿名使用者

做協議,就要看他同意與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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