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行使撤銷權具體涉及的法律現象型別有哪些

時間 2022-04-21 14:26:37

1樓:濤聲海韻

《合同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據此,我國債權人撤銷制度僅適用於如下三種情形:

(1)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2)債務人無償轉讓其財產;(3)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其財產。其中,前二種情形為「無償行為 」,後一種情形為「有償行為」。

本條係對「無償行為」型別的擴張性解釋,除了《合同法》規定的兩種無償行為,本條又增加了三種型別,均在可撤銷之列:

(1)債務人放棄其未到期的債權,這同放棄到期債權的法律效果是一樣的,都導致債務人責任財產的流失,從而損及債權人利益;

(2)債務人放棄債權擔保,債權人雖未放棄其債權,但放棄其債權擔保,同樣可能導致債務人責任財產的減少,損害債權人利益;

(3)債務人惡意延長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這實質上是債務人通過侵害債權人的期限利益而損及其債權,甚至使債權人的債權事實上落空。

第十九條 對於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明顯不合理的低價」,人民法院應當以交易當地一般經營者的判斷,並參考交易當時交易地的物價部門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結合其他相關因素綜合考慮予以確認。

轉讓**達不到交易時交易地的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視為明顯不合理的低價;對轉讓**高於當地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視為明顯不合理的**。

2樓:鐵越李律

比如合同時受脅迫簽訂的,或被欺騙簽訂,或明顯顯失公平等狀況適用。

《合同法》中法律規定合同終止的幾種情形

3樓:宇宙一星滄海

合同終止的法定情形有七種,如果存在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請參考以下法律資料:

《合同法》

第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擴充套件資料:《合同法》同時指出關於合同終止的若干問題:

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4樓:法律快車

一、合同法裡面合同終止的情形有幾種?

《合同法》第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於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二、合同終止會產生怎樣的法律後果?

合同終止引起以下法律後果:

1.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係消滅;

2.合同雙方產生新的權利義務關係;

3.原合同當事人一方與第三人之間產生權利義務關係。

三、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有什麼區別?

1、適用範圍不同。合同終止只適用於繼續性合同,即債務不能一次履行完畢而必須持續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則上只能適用於非繼續性合同。

2、適用的條件不同。合同終止既適用於一方違反合同,也適用於沒有違反合同的情況;而合同解除主要適用於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況。

3、法律後果不同。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關係溯及地消滅,因而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5樓:軒然鈺雨

合同終止法定情形:

終止原因:(第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6樓:匿名使用者

①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②合同解除;③債務相互抵銷;④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⑤債權人免除債務;⑥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⑦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中國合同法中關於欺詐而簽訂的合同是如何規定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法》五十二條關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是無效的。 第五十四條,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從法條上我們不難看出,合同欺詐的構成有四個要件。

1、一方故意,告知虛假事實或者隱瞞真實事實;

2、對方因此陷入錯誤認識,也就是說欺詐與錯誤具有因果關係;

3、對方因錯誤認識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就是認識錯誤與不真實的意思表示間有因果關係;

4、欺詐具有不正當性。從這四個方面我們不難看出,環環相扣,缺一不可,互為因果,可見法律對欺詐認定的嚴謹性。

8樓:匿名使用者

有以下情況之一: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2、惡意串通訂立合同,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母的而訂立合同的 4、行為人訂立的合同損害公共利益的 5、行為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但是,如果未損害國家利益的,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屬於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

對於這類合同。應當注意:當事人要求撤銷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不得撤銷(當事人意識自治),一年內沒有行駛撤銷權的,該權利消失,當事人可以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該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的損失;如果雙方都有過錯,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合同法屬於私法,法無明文即自由。看合同法第52、53、54、55、56、57、58、59的規定,我就不貼上了!

9樓:無級

中國《合同法》中關於欺詐簽訂的合同是如何規定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合同詐騙,合同法,如果賠償?

經濟法和合同法的區別?

11樓:法律快車

合同法是規範平等民商事主體間合同行為的法律部門,屬於私法,它屬於民商法的範疇。

經濟法是和民商法平行的乙個法律部門,公法性更強。它的內容是國家對市場和市場行為的調整,如市場准入的設定、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對產品質量、金融市場的監督規制等。它是乙個公與私的互動過程。

如果說合同法是橫向的,那麼經濟法就是縱向的。二者不是一碼事。

當然,要研究經濟法,研究國家如何調整市場行為,就一定要先對市場行為本身有了解,因此,合同法作為民商事領域的基本法律部門,在研究經濟法的時候也是不可逾越的。《合同法》這部法律本身更是基礎性文字。

另外,有些法學領域的外行把經濟法理解成所有與經濟和經濟行為相關的法律,包括民商法、國家規制類法律,這是不準確的。所以看到經濟法這個詞彙時,一定要看清在那個文字裡它指代的什麼意思,因為內行和外行對這個詞的運用是完全不同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法是經濟法裡的!!!只是乙個小類別而已!!!

合同法中的六大義務

13樓:法律快車

1.通知義bai務 通知義務又稱du告知義務,指合zhi同當事人應將對合同相dao對方利益有重大影響內的事項告知容對方的義務。如《合同法》第158條規定:

「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

2.說明義務 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相對方利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負有向對方說明的義務。如《合同法》第199條規定:「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

3.協助義務 協助義務是指合同當事人應協助對方履行義務,以使合同目的能順利實現的義務。在合同.

合同法第97 條

14樓:法律快車

第九十七條 解除的效力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5樓:博仁之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後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16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法》第九十七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合同法》中所規定的15類合同是指那些合同呢?

17樓:法律快車

第九章抄 買賣合同

第十章 供用電

bai、水、氣、熱力合同

第十一章 贈du與合同zhi

第十二章 借款dao合同

第十三章 租賃合同

第十四章 融資租賃合同

第十五章 承攬合同

第十六章 建設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 運輸合同

第十八章 技術合同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 倉儲合同

第二十一章 委託合同

18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法顯名的

bai合同不止,買du賣合同,

供用電、水氣zhi、熱合同,贈與合dao同,內借款合同,加工承攬合容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客運合同,貨運合同,聯運合同,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服務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託合同、行紀合同、保管合同。

19樓:匿名使用者

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贈與合同

借款合內同  租賃合同  容 融資租賃合同  承攬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  運輸合同   技術合同  保管合同  倉儲合同  委託合同   行紀合同  居間合同

20樓:男法曹

《合同法》在bai分則du部分規定了15類有名合同,分別zhi是買賣合同、供用電

dao、水、回氣、熱力合同、答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託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

各類有名合同分別規定在:

第九章 買賣合同

第十章 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第十一章 贈與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租賃合同

第十四章 融資租賃合同

第十五章 承攬合同

第十六章 建設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 運輸合同

第十八章 技術合同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 倉儲合同

第二十一章 委託合同

第二十二章 行紀合同

第二十三章 居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