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責任期和保修期的區別是什麼,保修期和缺陷責任期的區別是什麼,執行時間怎麼規定。

時間 2022-02-15 02:09:53

1樓:華律網

保修期與缺陷責任期的主要區別如下:一、計算日期起始時間不同。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從業主工程師發給工程竣工證書之日算起;2、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竣(交)工驗收之日起計算;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交)工驗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驗收報告90天後,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

二、保修期限不同。1、《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2、缺陷責任期一般有6個月,12個月或者24個月,具體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管理中約定。三、兩者遵循的法律依據不同。

1、保修期遵循的是《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缺陷責任期遵循的是《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

2樓:aa微湖來客

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由於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缺陷責任期從實際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90天後,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的期限,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兩者的具體區別如下:

1、保修期:指承包單位對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超過這個保修期限則無義務實施保修;

2、缺陷責任期:指承包單位對所完成的工程產品發生質量缺陷後的修補預留的金額;

3、保修期:最低為兩年(水、電、裝修等),防水為5年,主體結構、基礎為設計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4、缺陷責任期:通常為6個月、12個月、24個月,具體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3樓:匿名使用者

說句實在話關於缺陷責任期和保修期從哪天開始計算,教材上講的也是相互矛盾,網上說的要引用教材上的,所以也是語焉不詳。

在這兒談談我的理解,缺限責任期的開始計算時間比較明確:1.正常驗收合格通過時間,標誌應為簽發驗收合格證書之日;2.

建設單位無故拖延,提交驗收申請90天後自動進入;3.建設單位未經驗收提前投用,按實際轉移之日起計算。而保修期從哪天開始算確實說法較多,有的地方說驗收合格,有的說實際竣工之日,我理解應是:

1.正常驗收及故意拖延都是從提交驗收申請之日算起,因為提交驗收申請前雙方已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2.提前使用的,按實際轉移之日起計算。

保修期和缺陷責任期的區別是什麼,執行時間怎麼規定。

4樓: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從業主工程師發給工程竣工證書之日算起;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竣(交)工驗收之日起計算。

2、保修期與缺陷責任期的主要區別如下:

一、計算日期起始時間不同

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從業主工程師發給工程竣工證書之日算起;

2、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竣(交)工驗收之日起計算;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交)工驗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驗收報告90天後,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

二、保修期限不同

1、保修***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2、缺陷責任期一般有6個月,12個月或者24個月,具體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管理中約定。

三、兩者遵循的法律依據不同

1、保修期遵循的是《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2、缺陷責任期遵循的是《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

擴充套件資料

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從業主工程師發給工程竣工證書之日算起。

2、承包人在保修期中的任務是:

(1)完成在發給工程竣工證書時尚留有的遺留工作;

(2)完成工程在工程業主使用中、保修期內所發現的屬於工程施工質量的問題,進行修理、修改、重建、校正和修復。使工程達到合同所要求的狀態移交給業主。

3、修理工作的費用

(1)如果是屬於施工時所用的材料或操作工藝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於承包人在施工中忽略或未遵守合同規定義務,則有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如果業主工程師認為進行必要的維修是屬於其他原因(如工程業主在使用中的損壞),則其費用應核實後作為附加工作由工程業主支付。

5樓:搞笑症者

保修期和缺陷責任期的區別:

一、內涵

缺陷責任期指承包單位對所完成的工程產品發生質量缺陷後的修補預留的金額的期限。

保修期指承包單位對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超過這個保修期限則無義務實施保修。

二、期限

缺陷責任區通常為6個月、12個月、24個月。

保修期最低為兩年(水、電、裝修等),防水為5年,主體結構、基礎為設計的合理使用年限

三、責任缺陷責任區針對保修金的保留期限而言,缺陷責任期滿,保修金應返還;如果缺陷發生在缺陷責任期內,對於承包人沒有進行維修的行為,發包方是可以從質保金中扣除的(可以直接扣錢)。

保修期如果問題發生在保修期內,但是在缺陷責任期外,那麼對於承包商不維修的行為或許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了(沒有押金了,只能打官司)。

四、規定檔案不同

保修期是2000年1月***發布的第279號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規定的。

缺陷責任期是《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建質[2005]7號文)規定的。

保修期表現形式:

一般在消費者與商家完成交易的同時商家隨產品給消費者辦理保修卡來作為保修憑證。

保修憑證上一般會明確消費者資訊、購買日期、產品型號、出廠日期、保修期限和範圍、維修記錄等。保修分為有一定期限的保修和終身保修兩種,有保修期的產品主要是指電子電器產品、交通工具、機械裝置等等。現在有實力的公司也都比較重視售後服務對效益的影響,售後服務好的產品有全國聯保,跨國公司還有全球聯保服務。

缺陷責任區內容:

(1)檢查承包人剩餘工程計畫

業主,監理工程師應定期檢查承包人剩餘工程計畫的實施,並視工程具體情況,建議承包人對剩餘工程計畫進行調整。

(2)檢查已完工程

業主、監理工程師應經常檢查已完工程,對工程交接時存在的缺陷及簽發證書之後發生的工程缺陷情況進行記錄,並指示承包人進行修復。

(3)確定缺陷責任及修復費用

業主,監理工程師應對工程缺陷發生的原因及責任者進行調查.對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由承包人進行修復的工程質量缺陷,監理工程師應對修復工作做出費用估價向業主簽發為承包人追加費用的證明。

(4)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規定完成竣工資料。

(5)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投資的建設專案,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3%左右的比例預留保證金。

6樓:諾諾百科

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由於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缺陷責任期從實際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90天後,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的期限,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兩者的具體區別如下:

1、保修期:指承包單位對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超過這個保修期限則無義務實施保修;

2、缺陷責任期:指承包單位對所完成的工程產品發生質量缺陷後的修補預留的金額;

3、保修期:最低為兩年(水、電、裝修等),防水為5年,主體結構、基礎為設計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4、缺陷責任期:通常為6個月、12個月、24個月,具體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擴充套件資料:

汽車保修條件

保修期內

汽車保修期內,只要是在規定的條件下正常用車時所發生的故障或零部件損壞,廠家都會無償為車主提供維修或更換相應備件等服務。但這並不是說只要車子在保修期就可以「想修就修」,更不能簡單理解為「什麼都保」。

一般所說的5年10萬公里的保修,主要是針對汽車的核心部件,如發動機、變速箱、傳動系統、底盤等,這些部件的故障機率比較低,維修成本也較高,5年中車主的車很少會在這些核心部件上出現問題。而輪胎、輪轂、大燈、剎車等耗損件,車商則只提供3~6個月或5000公里保修。

享受保修

除了明確車內各部件的保修期限外,幾乎所有車系的《保養手冊》中都對保修做了條件限制,若發生如下情況,車主就享受不到免費保修服務:

1.未按規定進行保養。使用者購買新車後,如果在規定里程內沒有到指定4s店或廠家指定的特約維修站做定期保養維護,如果車子出現了問題,即便是在保修期內,使用者也要支付一定的維修費用。

2.私自對車輛進行改裝。「不保改裝車」幾乎是所有廠家在保修期問題上的共識,甚至有些品牌的保修條款中還規定,如果使用者擅自改變車輛的用途,用於出租、租賃或競技比賽,也會視為自動放棄保修權利。

3.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汽車保修期只能在大的方面給客戶保障,由於使用不當或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壞,只能由使用者或其保險公司承擔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保修期與缺陷責任期的主要區別如下:

一、計算日期起始時間不同

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從業主工程師發給工程竣工證書之日算起;

2、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竣(交)工驗收之日起計算;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交)工驗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驗收報告90天後,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

二、保修期限不同

1、保修***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2、缺陷責任期一般有6個月,12個月或者24個月,具體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管理中約定。

三、兩者遵循的法律依據不同

1、保修期遵循的是《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2、缺陷責任期遵循的是《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

工程缺陷責任期是什麼意思,建築行業中「缺陷責任期」是什麼意思?

缺陷責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缺陷修復義務,且發包人預留質量保證金的期限,自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缺陷責任期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具體由發承包雙方在管理合同中約定。缺陷責任期是一種當工程保修期 國際上稱為缺陷責任期 內出現質量缺陷時,承包商應當負責維修的擔保形式.維修保證可以包含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