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子外遇而離婚,孩子歸誰,因妻子外遇而離婚,孩子歸誰?

時間 2022-02-11 14:56:43

1樓:小魚教育

兩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

父母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

擴充套件資料:

判定依據

以下情況,法院將孩子判歸男方撫養

第一, 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第二, 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第三, 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 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第六, 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法院將孩子判歸女方撫養

第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

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第七,十周歲以上的孩子願意隨母親生活的。

2樓:螞蟻掌上觀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三條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3樓:匿名使用者

按常理 雙方都有經濟能力的情況下, 判給對孩子成長有利的一方,但是要是那一方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孩子,就會判給你!

4樓:

應該是判給對孩子成長有幫助的一方,你如果一直在外打工和孩子接觸的機會少,有可能還是要判給女方的,由你出撫養費。不過你也有優越條件,這種民事的糾紛,關鍵還是先吧孩子弄到手。

5樓:

你可以試試這樣的方法。誰要孩子誰出撫養費。如查你老婆真心要孩子她會接受。

反之亦然。你們都還年輕,今後都還要成家的。多個孩子必定多個包袱。

放手也未嘗不可。再婚後可以再生。凡事想開些,換個角度想就可以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去問 不過這樣違背了道德 對孩子傷害最大 早晚要報應的 誰錯了 就報在誰身上 後代受連累 這是因果 誰也妥不了

7樓:郭巖

當然歸你撫養,但是要經過法院才好把孩子戶口遷回來。

8樓:謝承潘

肯定是你,不說你妻子出軌,光是你比你妻子有經濟實力就夠了!

9樓:神帖來自ip讜

一般判給女方,就算女方搞破鞋出軌法律也是保護女性優先,畢竟孩子跟媽媽比跟爸爸有利。

10樓:四因次

誰的經濟能力比較強誰的勝訴率就大。

老婆出軌離婚孩子歸誰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女方出軌導致離婚,屬於女方有過錯,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時會對男方有利,但這並不是說,離婚時孩子就一定會判給男方。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兩周歲以內的孩子,原則上歸女方撫養;兩周歲到十周歲的孩子,綜合考慮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來確定撫養權歸屬問題;十周歲以上的孩子,法院會尊重和參考孩子的意見。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雙方離婚,孩子應該歸誰?

12樓:華律網

第一、兩周歲以內的女孩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孩子年齡在兩周歲以內,雙方都爭取孩子撫養權,且達不成一致意見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從而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會將撫養權判給女方;第

二、根據最新的《民法總則》規定,八歲以上就視為具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了,所以八周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因此,如果孩子已經八周歲或者更大一些,要爭取到孩子撫養權,必須得到孩子的認同。第

三、對於兩周歲以上八周歲以下的女孩,主要根據雙方的撫養情況、經濟狀況、雙方老人幫助撫養的情況等綜合考慮。如果女方有年齡偏大等因素不能再生育子女的,都是有利於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當然同等情況下有不成文的規定,雙方都爭取孩子的情況下,男孩會判決給男方,女方會判決給女方。

有的地方女孩在四歲以內一般都會判決給母親的。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條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13樓:初中生作為指導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撫養權爭議問題。

一、如何解決撫養權歸屬問題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二、父母不盡撫養義務怎麼辦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必須承擔。這裡的「子女」包括養子女。

當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時候,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用。父母拒不負擔的,子女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索撫養費的訴訟。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需要了解的,可以隨時聯絡我。

14樓:貫之焦魁

我是這樣認為,如果看在孩子的份上,我希望你們不要離婚,因為孩子是無辜的,你們2個孩子,一男一女多麼完美,應該是通過協商

乙個人撫養乙個應該不需要支付撫養費吧,如果你需要賠償給女方多少錢?這個問題應該也是不存在的,完全是憑你本人意願,如果

你覺得對你妻子不公平,你給予她補償也是乙個男人的責任,給撫養費同樣也是一種責任

老公有外遇要離婚孩子判給誰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男人應該把什麼都給你,他有臉要孩子和房子。自己好像做了什麼好事情一樣。還不感覺到愧疚嗎???

還要和你來爭這些!!!跟他的女人是不是看上你們家房子了。哼。

最恨這種出軌不要臉的男人。他和那女的不一定長久!他會出軌第一次也會出軌第二次。。。。。

16樓:綠茉児

法院一般不會偏向過錯方!孩子如果有行為能力法院會要求他自己選擇,如果還小,一般會判給母親多一點!不過也要看情況而定!

至於不動產,這個就真的很難說了,你不會孩子房子都要吧!這個可能性很小!

17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3歲下一般歸母親,否則,是按照夫妻雙方生活條件標準,判給有利於孩子成長一方。孩子10歲以上的話,一般可以詢問孩子的意見。

房子,個人的歸個人,孩子那份自然歸孩子所有,在孩子18歲之前,由孩子的監護人實行暫時監管權。

18樓:匿名使用者

無獨立撫養能力法院很難判給你,除非你們協議離婚。

如果走法律程式你的當務之急是想找份工作,並且能拿出一年以上的工作收入證明。收入證明很好作假,有工作就好說。

還有考慮丈夫有錯在先,應該多給你寫補償。

說點題外的,他真的不可原諒嗎~?如果再婚就一定不出這類事情嗎~?對孩子能視如己出嗎~?

如果不再婚,無論你們誰撫養孩子,單親家庭對孩子童年的心理影響很大的。

如果他認錯建議考慮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