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屋完全所有,婚後加名字,離婚時房產怎麼分算

時間 2022-02-11 13:56:50

1樓:華律網

房屋權利的取得以登記為準。即便是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後在房屋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

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的可能性比較大,首先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婚後購買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同時,司法解釋對於還貸的房屋也做出明確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離婚時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加名字屬於共同共有,看約定的份額。

簽過的協議有法律效力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動產以登記為準,你的房屋你媳婦跟你是共有人,所以離婚是她有權利分割你的財產。

4樓:彩雲村落

按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婚前房屋屬於婚前個人所有,婚後加名字,視為房屋所有人對加名字的人的贈與,成為房屋產權證上所有名字的人的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就要由房屋所有權證上的人進行分割。

5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可能會得到一些補償,比如房價的10%到30%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明確兩件事。一是女方屬於共有人。二是財產還是你的財產。

但是買賣要共有人同意,那麼你要和女方約定好給他多少,不然她不同意。如果你不打算買賣,那麼不影響。

補充協議必須是法律許可的才有效。你那條不准離婚,是不會被支援的。法律不會承認顯失公平或者本身就違法的協議。

7樓:天商小妹

加名字時房管局會要求填寫雙方出資比例,應該會按照那個分割吧

8樓:匿名使用者

真感情,婚後無需加名字

9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加了名字,就是共同財產。

婚前房產婚後加名字離婚可以分嗎

10樓:華律網

離婚時房子怎麼分?這要分情況進行考量。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財產,則在離婚時就屬於個人財產,不能進行分割。

相反地,如果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就應依據以下離婚財產分割原則進行分割。(一)男女平等原則。夫妻雙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內的共同財產,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從生理特點上考慮,房子的分割在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同時,房子分割還要特別注意給分到子女撫養權的一方的照顧。(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房子時,盡量考慮對房子有實際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經擁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卻沒有住房,在這種情況下就應依照該原則認定房子歸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適當給予另一方補償。此外,還應考慮一下具體的情形,比如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買房的情況下,房子的分割還要適當考慮雙方父母出資的份額。

11樓:北京中聖暉

你好。一、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公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四、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五、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援。

六、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以上是婚房寫名字的的幾大基本前提。掌握了基本前提,我們來看看不同的加名情況其涉及的權益分配是怎樣的——

結婚買房寫誰的名字?五種署名情況對應房產分配情況:

第一、寫「準夫妻」二人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但如果購房後「準夫妻」並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那麼「準婚房」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是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但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於「準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但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就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第二、寫父母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擔。但如果結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一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向父母的借貸,並要求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第三、寫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由他們共同享有或承擔。而男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新的《婚姻法》,這部分財產並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

但如果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女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並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產權證登記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後果亦是這樣。

第四、寫雙方父母和「準夫妻」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準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其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如果婚後僅用夫妻雙方的婚後收入還貸的,雙方離婚,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父母則無權享有該部分財產。

第五、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這種情況需要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這屬於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仍屬於原產權人。

但是,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該房產的自然增值也屬登記方所有,但若該房產婚後用於出租,則租金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雙方未結婚,該房屋屬於產權證上所載一方的名下,但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雙方結婚,則屬於產權證下該方的個人財產。

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12樓:周雪峰律師

分幾種情況回答你:

1、婚前個人賣房且付清全款並取得房產證,無抵押等權利瑕疵,婚後加上配偶的名字一般視為贈與,離婚時可以分割。

2、婚前首付,婚後還貸。不論是否加名,離婚時都有權要求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取得產權的按揭貸款房屋,離婚時該方須向另一方按比例補償夫妻共同還貸款。對於一方婚前簽訂買賣合同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房產證登記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完全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或者一方的個人財產都不太公平,該房產實際是還錢個人財產(還錢個人支付首付款及還貸部分)與婚後共同財產(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部分)的混合體,《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離婚時處理此類糾紛的主導原則是,既要保護個人還錢財產的權益,也要公平分割婚後共同共有部分的財產權益,同時還不能損害債權人銀行的利益。

(2)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婚後增值的,離婚時應根據還貸實際情況給予對方補償。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通常情況下,對於婚前個人買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產的分割,應遵循以下幾點:首先,尊重夫妻雙方的處理意見。

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如果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只要內容不違法,不侵害他人利益,法院可以予以確認。其次,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的,判決房屋所有權歸產權登記一方所有。婚後共同還貸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及照顧子女等權益的原則判決,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另外:依據婚姻法還可以總結出幾項規定。

一、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公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四、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13樓:誰是曉曉明

同以往的規定不同,新婚姻法婚前買房的相關解釋明確說明,婚前夫妻一方取得的財產不在作為共同財產。同時,2013新婚姻法全文中還首次出現了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屬於私有財產,歸一方所有。除此之外,新婚姻法婚前買房相關條例還指出,一旦雙方離婚,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子歸產權登記方所有。

婚後參與還貸離婚時可視情況獲得一定的補償。具體為:

一、房產證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

二、房子**或拆遷後新買的房產有兩種情況:

1.如果**時房產證上只有乙個人的名字,一般情況下**所得的價款也還是他的個人財產,用這筆錢買的第二套房子當然也屬於這個登記名字的個人財產。不過,如果有證據證明買房子時另一方也有出資的,則**房產所得價款雙方按照購買時的出資額進行分配。

因為房款全額付清,所以不存在還貸的問題。

2.如果產證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屬於共同財產,用**或拆遷所得價款買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財產了。

14樓:中起雲沈嬋

這種情況分:婚後時間3年之內離婚,不可分房。如果時間很長,且有子女,當然可以分房。

15樓:柯碧琴

是的,離婚的時候是要分一半。因為房產的歸屬,是與房產證上的登記為主。雖然是你婚前買的房子,也做啦公證,但是婚後把女方名字加上,可以視為你把房子的一半贈送給啦女方。

16樓:雙十二已過

這房產 是婚前財產 即便是加上名字 婚後基本上也分不到 這不屬於共同財產

農村的婚前房屋,房子是男方母親的名,如果離婚,女方能分到房子嗎

不能,那個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2014年最新婚姻法,婚前財產和女方無關,所以,女方無權分得房子 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婚房屋離婚女方分不到房子 請採納 不能的,婚前財產女方都是無權享有的!你嫁你老婆就是打房子的主意,你公婆為什麼把房產證上是你婆的名不是她兒子的名就是那天你和她兒子離婚你在爭房子,婚前房子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