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質量由誰負責,建設工程施工質量由誰負責?

時間 2022-02-04 08:33:22

1樓:華律網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監理單位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因此,施工單位對施工質量承擔責任;而監理單位是監控主體,對施工過程具有一定的控制職權,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應有的監理責任;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主要體現在行為合法性上,只要行為合法,當出現施工質量問題時,建設單位對此是沒有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措施如下:1、當施工引起的質量問題尚處於萌芽狀態時,應及時制止,並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改正;2、當施工引起的質量問題已出現,立即向施工單位發出《監理通知》,要求其進行補救處理,當其採取保證質量的有效措施後,向監理單位填報《監理通知回覆單》;3、某工序分項工程完工後,如出現不合格項,監理工程師應填寫《不合格項處置記錄》,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並對其補救方案進行確認,跟蹤其處理過程,對處理結果進行驗收,不合格不允許進入下道工序或分項工程施工;4、在交工使用後保修期內,發現施工質量問題時,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發《監理通知》,指令施工單位進行保修。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專案的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

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裝置採購的一項或者多項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其承包的建設工程或者採購的裝置的質量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2樓:田力

第一;由業主主管質量負責人負責,第二;由工程所轄地的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第三;由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第四;由工程工地技術負責人和質量員日常負責監督。

3樓:我愛高原雪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第三十六條規定:

監理單位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之所以是這樣規定,個人理解,是因施工單位是實施主體,施工質量是做出來的,無論是好還是不好,都不是檢查出來的,因此,施工單位對施工質量承擔責任;而監理是監控主體,對施工過程具有一定的控制職權,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應有的監理責任;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主要體現在行為合法性上,只要行為合法,當出現施工質量問題時,建設單位對此是沒有責任的。個人理解,供你參考。

4樓:寒夜歸來

暈呀,如果是質量事故,就要倒過來了。

5樓:

建設單位就沒有責任了嗎:向經理

建築工程質量的責任人是誰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建設單位是建築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者,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設計、監理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等。此外,建設單位可以向參與建設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等責任主體,進行質量追溯。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建設工程質量第三方檢測單位委託應由施工單位還是建設單位委託?

7樓:左手半夏右手花

質量檢測業務由工程專案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機構沒有義務監製材料裝置。檢測報告經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確認後,由施工單位歸檔。檢測機構應當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並應當單獨建立檢測結果不合格專案台賬。

檢測機構資質按照其承擔的檢測業務內容分為專項檢測機構資質和見證取樣檢測機構資質。檢測機構未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不得承擔本辦法規定的質量檢測業務。

擴充套件資料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規定

第三十條

檢測機構偽造檢測資料,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或者鑑定結論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並處3萬元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委託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委託未取得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的;

(二)明示或暗示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篡改或偽造檢測報告的;

(三)弄虛作假送檢試樣的。

8樓:保精璩痴海

需要看合同中具體條款的約定,一切以合同為準。

如果還沒簽訂合同的話,兩種情況都是可行的,就算是施工單位出,施工單位也會把費用算在合同預算裡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委託和送檢是兩回事。建設單位委託第三方檢測單位,施工單位是有配合送檢的義務,這個可以合同約定。哪有建設單位去送檢的,那不累死。

10樓:寒夜歸來

應由建設單位委託。從幾年前開始委託單位就要填建設單位了,當時也是突然通知,不填建設單位不讓送檢。填是填建設單位,但實際送檢單位還是施工單位。

11樓:孤狼

性質不同 不要混淆,第三方檢測由建設單位負責委託,代表業主單位對施工單位進行的實際施工進行檢測檢驗。材料肯定要施工單位準備報送的。但是委託主體一定是建設單位。

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誰負責?

12樓:薔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五十五條:進場的材料,經施工單位驗收並使用,質量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包括甲供材料,即使不合格,一旦經承包人驗收後使用,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五十五條 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工程質量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擴充套件資料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五十六條 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必須對其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勘察、設計檔案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技術規範以及合同的約定。

設計檔案選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五十七條 建築設計單位對設計檔案選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不得指定生產廠、**商。

第五十八條 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第五十九條 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的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3樓:九霄乾坤

進場的材料,經施工單位驗收並使用,質量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

包括甲供材料,即使不合格,一旦經承包人驗收後使用,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14樓:覃代暉

發包方採購的不合格,施工方當時檢驗合格並使用了,最後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施工方的檢驗責任不能代替發包方的採購責任。發包方承擔主要責任、施工方只承擔檢驗責任。

想想都明白,施工工沒賺到採購的錢,光檢驗了下,最後承擔主要責任或連帶責任,這很不公平!

建設工程未經驗收提前使用的,發現質量問題應由誰承擔責任?

15樓:在怪潭烤牛舌的石榴

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建設施工合同,甲方為建設單位,乙方為施工單位,乙方為甲方建設辦公樓,施工完成後,甲方依照約定應該及時驗收,而甲方因為費用的問題沒有進行驗收,而投入使用,使用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經質檢部門鑑定,確實存在質量問題,引發糾紛,責任應該有誰承擔?

關於這個問題的處理,《建築法》第61條、《合同法》第279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方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和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驗收。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者,不得交付使用。

驗收是發包、承包雙方的強制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後,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援;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

這就要求分清否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如果屬於上述質量,建設方仍應承擔責任,不屬於上述質量,則由發包方承擔質量責任

建築工程施工驗收規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包括哪些規範

規劃驗線 驗收條件 工程所在場地達到 三通一平 條件,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測繪機構放線,並出具 建設工程測量成果報告書 驗收程式 建設單位在施工前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填寫完整的 建設工程驗線申請表 附 建設工程測量成果報告書 規劃監督檢查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查驗,獲得許可後,方能進行後續施工。規劃驗收...

如何提高工程質量,談怎樣提高建築工程施工質量

建設專案現場施工質量的現場管理,重在提高施工效率,確保施工質量,可以採取一些措施來加強建設專案現場施工質量管理 1 做好施工準備工作階段質量管理 這是保證施工現場質量的前提。在工程開工前,根據建設專案的施工圖紙 建設地點 自然條件和技術經濟指標向主管工程部門和工程管理人員進行交底並明確該工程的質量要...

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不符合要求時如何處理

1 經返工或返修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在檢驗批驗收時,對於主控專案不能滿足驗收規範規定或一般專案超過偏差限值的樣本數量不符合驗收規定時,應及時進行處理。其中,對於嚴重的質量缺陷應重新施工 一般的質量缺陷可通過返修或更換予以解決,允許施工單位在採取相應的措施後重新驗收。如能夠符合相應的專業驗收規範...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是2014年6月1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國家標準的公告。批准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300 2013。新版 統一標準 針對原2001版 統一標準 進行了重要修訂,增加了多項關於工程質量驗收新規定。其中,第5.0.8 6.0.6條為強制性條...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版本是哪個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gb50300 2013 將於2014年6月1日起實施,原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gb50300 2001 同時廢止。新標準中第5.0.8 6.0.6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相對於舊版標準,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 增加符合條件時,可適當調整抽樣複驗 試驗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