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違約條款怎麼寫,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條款

時間 2022-01-01 13:29:28

1樓:情感老師李二

1、 違約責任的**

《民法典》第五條明確: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在民商事領域,具有民事權利的主體均需通過與其行為能力相適應的意思表示,將民事權利轉化為民事行為,「

意思表示」是民商事主體活動的核心,意思自治則是該核心的靈魂。合同即是意思自治的固定化,在合同之中,權利義務是雙方訂立合同目的的體現,而違約責任則是對合同目的實現的保障性條款。《民法典》從違約情形的認定、違約責任的履行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的限度角度作出了指導性規定:

(1)違約情形的認定:

第五百二十二條: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人向其履行債務,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第三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第三人主張。

第五百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二十七條: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違約責任的履行方式

第五百八十二條: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二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八十六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3)違約責任的限度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上述關於違約責任的框架性規定,為合同訂立者及裁判者指明了邊界。合同中之所以可以約定違約責任,與其所具有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密切相關。

(1)控制契約自由權利邊界的必要性。意思自治是契約自由的重要內涵,個體權利是社會權利的基石,但當兩個以上的個體形成社會性效應時,為避免個體權利的無限膨脹最終導致個體權利的自損,必須對其進行一定的限制,也即乙個個體自由權利的邊界限制在不可侵犯其他個體權利的範圍之內。

公平性是違約責任的天然屬性。權利限制的需求並非源於公權力,亦非源於社會,而是源自其他個體權利,正是公平基於每乙個個體的前提,在無特權存在的情況下,乙個權利方有權主張不得被另乙個權利去侵犯。當每乙個權利都有不被侵犯的主張發出時,其亦應主動限縮自身的權利觸角。

(2)執行的可行性預期。契約自由具有頑強的生命力,但其對生存環境要求較為苛刻,也即社會中對契約精神的確認,公權力則是契約精神得以生存的基石,對任何不遵守契約精神的行為具有潛在的懲罰逾期。在不具有契約精神的社會或充滿動盪的國家中,個體權利得不到保障,則違約責任亦不具備可執行的條件,契約逾期會顯著下降。

2、違約責任的彌補性與懲罰性

違約責任本身可兼具彌補性與懲罰性,彌補性側重於給付限於損失的範圍,而懲罰性則注重強調對逾期違約的認識,也即更加注重契約精神的遵守。在我國市場經濟執行雖經歷一段時期,契約精神逐步建立並完善,但對於仍處於前期經濟社會構建的階段,《民法典》對於違約責任整體的選擇具有更大的謙抑性,也即合同主體可依據損失情況就違約責任主張「酌增酌減」。

(1)責任的彌補性與權利受到的侵犯程度相適應。前文已述,個體權利的延伸應當以不侵犯其他權利為限,一旦越過該限度,則應當承擔責任。責任的彌補性則契合了權利越過限度的程度,兩者原則上具有對等性。

另一方面,當下仍然認為合同實體利益的實現為根本目的,契約社會精神的構建尚難以覆蓋現階段交易成本,但限於對懲罰性條款的實務性控制,並未在法理上予以否定。

(2)對懲罰性條款的認可。英美法系中對懲罰性條款的使用較為徹底,這與西方國家契約精神發源並主導有著重大關係。我國法律對於懲罰性條款的約定並無明確限制,且懲罰性條款的約定不屬於合同效力性或條款效力性的判斷範疇,《民法典》中對違約責任限度的評價也僅適用於裁判環節,也即違約方自願履行的,法律不予以干涉。

2、違約責任的正確「開啟方式」

(1)周全預計違約事項。在合同約定的過程中,己方的權利均有可能受到侵犯的風險,對方的義務亦均有不被履行的風險,上述兩個方面需要違約條款進行全面覆蓋。

另外根據違約程度的不同,應區分根本違約條款以及一般違約條,根本違約條款應對影響到合同目的實現的義務進行規制,並把根本違約條款與單方解除權相對應;對於一般違約條款,則需與一般性的權利義務相對應。

(2)違約責任務必細化。實務中,許多合同的違約條款規定較為籠統,違約罰則通常為「賠償損失」、「承擔相應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其承擔」等,上述描述方式過於兜底且不具有直接的可操作性,屬於對過錯責任歸屬的敘述,實際上即使該類語句未出現,在糾紛發生時的全責界定也是依據過錯來判斷。因此違約條款並非是歸則性條款,而應當在歸則的基礎上將責任承擔種類及數量盡可能明確化。

例如「支付以合同總金額為基數每日萬分五的利息」,「賠償金額以根據xx標準計算的實際損失為準」,「發生xx違約的,支付違約金10萬元」。

(3)對課以己方的違約條款慎重接受。合同的簽訂是商業利益驅動與風險相博弈後的結果,常常會出現「以己之矛攻己之盾」的情況。越是詳盡約定的違約責任越應進行細緻的風險評估,包括違約概率,以及違約後承擔的責任是否遠遠超過對方可能造成的損失以及本次交易可能獲取的利益。

另一方面,即使《民法典》規定了「酌減」條款,通常裁判者也會考量雙方約定的標準是否嚴重超出損失範疇,若並非嚴格超出,也會以約定標準為基數進行酌減,以適當體現違約條款的懲罰性。因此,約定的違約基數過高的,即使酌減後亦可能是一筆原高出實際損失的賠償,切應慎重對待

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條款

2樓:華律網

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而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合同違約責任承擔原則:1、過錯責任原則過錯責任,是指由於當事人主觀上的故意或者過失而引起的違約責任。

過錯責任原則包含下列兩個方面的內容:①違約責任由有過錯的當事人承擔。一方合同當事人有過錯的,由該方自己承擔;雙方都有過錯的,由雙方分別承擔。

②無過錯的違約行為,可依法減免責任(如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2、無過錯責任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凡違反合同的行為,除了免責的外,都必須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3、賠償實際損失原則所謂實際損失,是指違約方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在事實上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一般情況下,實際損失,包括財物的減少、損壞、滅失和其他損失及支出的必要費用,還包括可得利益的損失。4、全面履行這裡所說的全面履行,是指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金等)後仍應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3樓:問法網姜律師

對於您的問題,律師給您提供以下諮詢意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因此,您既然約定了違約金,就應該在賠償損失的基礎上支付違約金,但是如果您的違約金約定的過高的話,可以請求適當的減少。

而根據我國司法解釋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4樓:聖鬥士律師

這是合同,合同講究的是雙方之間的

5樓:雷飛平律師

1、這個條款是你們雙方自願約定的,有效。

2、按該條款約定,你把對方全部損失都賠償了,還要支付違約金。

建議你委託律師,對整個合同全盤分析,再有針對性的幫你。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把守約方的全部損失賠償了就無需再支付違約金了,但是如果你支付了10%的違約金無法彌補對方的損失的話,對方可以請求法院增加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但是不會超過實際損失部分的金額。。。但是一般都沒有人這樣簽合同的,所謂的「全部損失」應該如何界定????如果你只是負責為一棟建築送玻璃的,延遲履行導致建築延遲完工,那你還要賠償對方因你延遲履行而負擔的該工程的違約金額?

這樣的條款可以說對你是完全不利的,建議你不要籤。。。。

無效合同中的違約金條款是否有效,合同無效後,違約責任條款還有效嗎?

合同無效自始無效,就不存在支付違約金的問題,只存在過錯和損失賠償問題。無效合同一旦認定,自始無效,不存在違約問題,自然不能追究違約責任 只有有效合同有違約行為問題,追究違約責任可以要求支付違約金。無效合同中的違約金條款是否有效 合同無效後,違約責任條款還有效嗎?內容來自使用者 三一試題庫 合同中違約...

關於租賃合同中違約條款的規定,租房協議房東違約責任怎麼寫條款

咆哮的風 風險太大,一般這樣約定的話基本上就不能違約了。但合同對雙方的約束是公平對等的。乙個方法就是和房東溝通一下,若好說話就簡單了,若不好說話。就沒辦法了。通常約定提前退租的話只是沒收押金而已,你這個太嚴厲了 紅巾搵淚 關於租賃合同中違約條款的規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通常包括 繼續履行 採取補救措...

委託協議裡面的違約責任怎麼寫,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條款

合同法 第334條規定研究開發人的違約責任是指研究開發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委託開發合同,依本條規定委託開發合同研究開發人的違約責任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研究開發人未按計畫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委託人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畫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研究開發人逾期兩個月不實施研究開發計畫的,委託人有權...

幫翻譯合同中的乙個條款,幫忙翻譯英文合同

沒有製作者的事先同意,表演者不得轉讓 贈與 分配其在協議中的全部或部分權益。除非有製作者和演示者簽署的書面檔案,任何排除本協議條款的宣告都是沒有約束力的 任何對本協議下的違約行為的豁免,不能解釋為對以後發生的違約行為的豁免或同意。演示者不得 轉讓 運送或其在本協議的利益分配,或其中任何部分,製作人未...

幫忙翻譯英文 是煤炭採購合同中的條款

8.買方出具非正式 是在開正式的之前的御覽版本 銀行保證書 bank guarantee 應賣方要求提供相當於應付賬款的100 的證明,送致賣方銀行。賣方將開付2 於總合同金額的履約保函致買方銀行以啟動備用信用證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9.賣方指定貨船,以及裝卸計畫,並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