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官司裁決書與判決書有什麼區別 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時間 2022-01-30 01:28:53

1樓:幻彩

除了判決書以外,人民法院製作的文書還有: 調解書,對民事訴訟、行政賠償訴訟進行調解達成的具有執行力的法律文書。 裁定書,對訴訟案件、其他案件進行法律程式上的認定,作出的裁判文書,例如中止訴訟、終結訴訟、駁回管轄異議、對起訴的不予受理、駁回起訴、不予執行、撤銷仲裁裁決、先予執行、財產保全或者行為保全、確認或不確認人民法院國家賠償、補正裁判文書的筆誤、准予或者不准予撤回起訴/上訴、發回重審、駁回案外人異議…… 但是,有部分實體法律關係的處理也用裁定書,如刑事二審維持原判的,減刑、假釋,死刑/死緩的複核。

決定書,對裁定書以外的輔助性程式事項,例如決定採取司法強制措施的司法拘留、罰款,不予受理確認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申請,人民法院國家賠償決定,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復議的事項一律用決定書。 通知書,對某些程式性事項告知當事人,並不直接發生法律關係變動的文書。例如應訴、案件受理通知,舉證通知,駁回申訴申請。

2樓:手機使用者

裁決書一般是行政機關的公文,判決書是法院的

3樓:影

判決書是人民法院製作的文書。是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實體法律關係進行一定裁判製作的文書。 裁決書不是人民法院製作的文書,通常是行政機關、仲裁機構(包括民商事仲裁、勞動仲裁、人事仲裁機構)製作的一種文書,對一定法律權利義務進行一定的裁決。

試述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執行的基本區別?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4樓:偽霧

行政強制執行也是一項重要的行政行為,它是指國家行政主體為了保證行政管理活動的正常 進行,對不履行國家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或科以行政義務 的相對方依法採取各種強制手段,以迫使其執行行政處理決定或履行行政義務的行為。 行 政處罰與行政強制執行都是具體行政行為,二者有著某種承接關係,但二者仍有明顯的區別: ①性質不同。

行政處罰是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行為的一種制裁,而行政強制執行不是制 裁,不以設定某種新的義務為宗旨,本質上屬於執行行為,在相對方開始履行或應允履行行 政處理決定或義務時,強制執行措施即應停止。 ②目的不同。行政強制執行的目的是為了促使被強制人履行法定義務,而行政處罰的主要 目的是為了懲戒行政違法行為。

③實施的機關不盡相同。行政強制執行除由行政機關實施外,主要由人民法院依行政機關 的申請而實施;而行政處罰只能由行政機關或法定組織實施

治安拘留 行政拘留 和刑事拘留有什麼區別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5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61條和第132條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

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

2、法律根據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用的;行政拘留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律、法規而採用的。

3、適用物件不同

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兩者有著罪與非罪的界限。

4、羈押期限不同

對於一般現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20日。

6樓:

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強制措施之一。 對於行政違法行為,按照法律應當被拘留的,會被行政機關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而最常見的行政拘留的產生往往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由公安機關決定和執行,所以通常乾脆就叫治安拘留。治安拘留最長不超過15天。 刑事拘留是一種配合刑事訴訟的臨時措施。

按照刑事訴訟法,對於下列情況的人員,由公安機關決定予以刑事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黨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檢察院自偵案件,符合以上第

四、五情形的,也可以決定刑事拘留,送達公安機關執行。刑事拘留不得超過14天,多次作案,團夥作案,流竄作案的不得超過37天。拘留到期之後或者被轉為逮捕或者其他強制措施,或者被釋放。

刑事拘留與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的區別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稱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遇有緊急情況,暫時限制罪該逮捕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方法。 刑事拘留的具體適用是: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的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治安拘留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而採用的強制方法。 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採用的強制方法。

明確它們之間的區別,避免混淆,在司法實踐中是十分必要的。 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如下: (1)法律性質和依據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而採用的強制措施,不是一種處罰。治安拘留是依據《治安處罰條例》採用的一種處罰辦法。司法拘留是強制措施,同時也兼有處罰性質,它的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

(2)適用物件不同。刑事拘留的物件是觸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物件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者。

司法拘留的物件是實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訴訟秩序行為的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結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偵查工作的順利進行,防止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新的損失,刑事拘留的結果,一般轉為逮捕,刑事拘留的羈押期可以折抵刑期。

治安拘留的目的,是為了對違法分子進行處罰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滿,就是教育處罰的結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於懲誡妨害訴訟秩序的行為,以保證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司法拘留與判決結果不發生聯絡,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認並改正錯誤,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羈押的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的羈押法定期限為3~7日,最長不超過30日。治安拘留的羈押期限為1日以上,l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為15日以下.

(5)適用的機關不同。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權,公安機關還行使治安拘留的決定權、執行權-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權,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機關代為關押。

7樓:法律微學堂

回答1)法律性質和依據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而採用的強制措施,不是一種處罰。治安拘留是依據《治安處罰條例》採用的一種處罰辦法。

司法拘留是強制措施,同時也兼有處罰性質,它的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

(2)適用物件不同。刑事拘留的物件是觸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物件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者。

司法拘留的物件是實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訴訟秩序行為的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結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偵查工作的順利進行,防止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新的損失,刑事拘留的結果,一般轉為逮捕,刑事拘留的羈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為了對違法分子進行處罰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滿,就是教育處罰的結束。

司法拘留的目的在於懲誡妨害訴訟秩序的行為,以保證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司法拘留與判決結果不發生聯絡,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認並改正錯誤,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5)適用的機關不同。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權,公安機關還行使治安拘留的決定權、執行權-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權,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機關代為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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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喊我去拿判決書,說補寫一下材料,是什麼意思啊!官司贏了嗎?

8樓:小玉不受騙

如果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那就是贏了。補充一下材料就是做一下說明沒事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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