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作出後生效前轉移財產夠不夠成拒執罪

時間 2022-01-22 12:24:19

1樓:橘子律師_橘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的「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執行內容並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人民法院為依法執行支付令、生效的調解書、仲裁裁決、公證債權文書等所作的裁定屬於該條規定的裁定。

下列情形屬於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一)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二)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四)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因此,如果判決尚未生效前轉移財產,不構成犯罪。

2樓:戚廣利

判決作出後生效前轉移財產可能涉嫌拒執罪,下列情形屬於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一)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二)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四)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被執行人經民事判決生效後將財產轉移可以追回或者繼續起訴嗎?

3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你應當在民事調解書生效後馬上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查封其財產。

而目前對方將財產轉移,你可以考慮主張撤銷權,然後由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故意轉移財產,屬於妨礙訴訟秩序的行為。

如果有線索,可以向法院提供,由法院追回被轉移的財產,並對被執行人進行罰款、拘留的處罰。

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4樓:樂觀的

執行人故意轉移財產,屬於妨礙訴訟秩序的行為。如果有線索,可以向法院提供,由法院追回被轉移的財產,並對被執行人進行罰款、拘留的處罰。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若是法院沒有處理過的財產,可以立即申請強制執行。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第三百一十四條 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下列情形屬於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一)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二)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四)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5樓:律問問

現在你需要做的是申請財產保全,或者提供證據證明對方惡意轉移財產。

在法律上有明文規定:對於轉移財產,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2、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3、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4、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5、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因此,你可以大膽地啟用法律程式。具體的流程為:

首先,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債務人轉移財產的行為發生在債權存續期間,並且對你的債權造成損害(造成不能履行債務的實際後果)。

第二,拿著你的證據向法院起訴,主張債務人轉移財產的行為無效。

需要提醒的是,其中涉及的手續較為繁瑣,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以免因為不必要的糾結而錯過舉證的最佳時期。

6樓:讀好書出乾貨

1、判決生效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如對方惡意轉移資產,可以申請執行對方財產保全,凍結資產轉移行為。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3、蒐集線索,得知對方賬戶有錢或是有往來款時候,及時通知法院執行。

4、蒐集證據,確認對方惡意轉移資產,則申請法院凍結對方賬戶,申請撤銷對方的轉移行為。

法條依據如下:

《合同法》第74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根據這項規定,撤銷權的構成要件為:

一、須以債務人所為的有害於債權人的行為作為撤銷權的物件;

二、須以財產行為為撤銷標的;

三、須有害於債權人的債權;

四、對債務人以有償方式處分其財產時,必須在債務人與受益人都具有惡意時,債權人方可行使其撤銷權。

《合同法》第75條規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虛構的債務是不真實存在的債務,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無效:  (一)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  (二)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的債務的。但是債務是否是虛構的需要證據證明。

《民法通則》第58條規定:「下列民事行為無效:(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六)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畫的;(七)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待履行期限結束後,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8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趕緊告訴法院凍結他的帳戶,如果再轉移了你將難以追回。

9樓:匿名使用者

蛋我沒吃你就可以追回,蛋我吃了,我有30萬塊錢,你也可以追回;我只有...如果確實是在一審之後被執行人將財產轉移的,那麼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10樓:杜應財

如果該財產為法院已經凍結或查封的財產,則其違反了刑法

第三百一十四條   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若是法院沒有處理過的財產,你可以立即申請強制執行.

一審判決後轉移財產夠成犯罪嗎?一審判決後,被告敗訴,之後被告上訴中院期間轉移財產,二審維持原判,原

11樓:正氣長春

一審判決後,如果當事人沒有申請保全財產,對方轉移財產,雖然違法內但很難被追究責任。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