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一營業稅例6詳解的解答,稅法一和稅法二有什麼區別啊?

時間 2021-12-20 13:25:01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很高興為你回答問題!

你所問得問題,都是很不錯的問題,具有典型性。

「陝西翅膀魚」的回答其實也是正確的,只是其沒有詳細的給你解釋清楚。

解析:這個問題實質上有兩個關鍵的知識點的。

1、企業自建自有的不動產,不徵營業稅,也就是說相當於企業自己建造固定資產,不屬於建築業的徵稅範圍。(原文為:企業自建自用時,自建行為不是建築業科目的徵稅範圍)。

題中自建了四棟,屬於自建行為,但是還有乙個條件,那就是自建後自用,才成立不徵稅的全部條件,不徵營業稅的。

2、企業自建後,**轉讓,投資、抵債等,就得不僅要繳納不動產轉讓的一道營業稅,同時還得繳納自建過程中的建築的一道營業稅,也就是要徵兩個稅目下的兩道稅,原因就是其自建是為了**、轉讓、抵債等,那麼就不符合自建自用的兩個條件了,就得同時交轉讓環節的營業稅和補交建築環節的營業稅。

本題中自建四棟,最終是兩棟自建但不自用,**和投資,所以就得補納兩棟的建築環節的「建築業稅目」下的營業稅,那麼就有了(6000×2÷4×(1+15%)×3%÷(1-3%)),但是這個式子雖然計算結果是正確的,可書寫的流程不對!應該是【6000×2÷4×(1+15%)】/(1-3%)×3%

我給你解析一下:

由於是自建,沒有建築承包和合同之類的營業額,故對其建築環節的計稅依據要進行組價,這個組人只對「非自建自用」的部分進行,因而其成本是6000萬元是四棟的,那麼兩棟的成本就是6000×2/4,然後根據建築行業的成本利潤率,並將其營業稅納入到價內,就得到了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6000×2÷4×(1+15%)】/(1-3%)

再乘上其建築業和營業稅率3%,就得到:

計稅依據=【6000×2÷4×(1+15%)】/(1-3%)×3%

這就是那兩棟自建後**和投資的在建築環節應補納的營業稅了。

對於「100×5%是否按照服務業-租賃業徵收的?」,你的理解是正確的,也正如「陝西翅膀魚」所說的,其抵減的銀行的利息100萬元,實則就是其租賃所得收入額。

如果還有疑問,可通過「hi」繼續向我提問!!!

2樓:

6000×2÷4×(1+15%)×3%÷(1-3%)這部分就是其**售和投資入股的那兩棟樓的建築業的組成計稅**,因為是自建只能用組價

總成本6000 所以6000*2÷4就是其中兩棟的 再乘以1+利潤率 再除以1-建築業稅率3% 最後乘以建築業稅率3% 明白了吧?

100×5%是按照服務業-租賃業徵收的 題目的意思是抵押給銀行讓銀行使用 抵減利息 實質是租給銀行 用租金抵減利息 所以按租賃業徵營業稅 實質重於形式

稅法一和稅法二有什麼區別啊?

3樓:雪雅星箜

就注稅的稅法

一、二和注會的稅法,兩者之間可以這樣分析:

聯絡:1.都是稅法,似乎是廢話,但這是說兩者的應試範圍是一致的,所考核的內容實質是相同的;這是共同的基礎所在。

2.在各自的資格考試中都是有一定難度的科目。也就是說不論是cpa的稅法還是cta的稅法一和稅法二,在各自的五科中還是有難度的,並非背一背就可以,需要下一定的工夫。

3.稅法是為了執行的,所以也不會是很高深的東西,不論是註冊稅務師考試,還是註冊會計師考試,都是職業資格考試,所以不會有理論上的難度,故而只要努力多看、多記、多想就會有很大的進步,在學習的時候還要多總結。

區別:1.兩者側重點不同。

在cta的教材中含有一些稅收理論知識,其稅法理論也比cpa的多,這是學習的cta教材的乙個優點。一些朋友學習稅法有困難,就在於不能理解稅收和稅法的一些基本問題,cta中有了講解,理解起來方便多了。cpa在稅法中含有一些實務的問題,這是因為在cta中是單獨有一門叫「稅務**實務」的科目講解,所以稅法

一、二中重點是講解稅種,對於程式方面很少涉及。

2.兩者行文風格不同。個人感覺cta教材寫得容易讓人理解,而cpa教材有時讓人讀來很費解。

3.兩者難度不同。儘管兩者在各自的五科中占有很重的分量,但就稅法自身在兩者中比較,cta難度略低於cpa。

4.兩者在一些具體內容方面存在不同。這主要是由於兩者是不同的編寫者,在引述法規的時候,更新程度不同,有的部分cpa已經更新,但cta還沒有;有的部分cta已經更新,但cpa卻還沒有。

另外,兩者在講解的內容上具體範圍也略有不同,有的cta講了,cpa不講;有的則剛好相反。

4樓:夜白暮黑

稅法一和稅法二的區別主要在於學習的稅法不同,稅法一主要學習的是增值稅和消費稅。稅法二主要學習的是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兩門科目的學習方式是一樣的。

5樓:匿名使用者

稅法一和稅法二這兩門課程是注稅考試的核心課程,也是學好稅代的基礎。

稅法一和稅法二加在一起就是整個的稅法基本原理和稅收實體法內容,只是注稅這兩本教材的知識含量和難度之和要超過注會稅法的教材內容。

其主要區別:1、稅一主要內容是商品和勞務稅,即通俗所說的流轉稅;2、稅二主要內容是所得稅。

所得稅尤其是企業所得稅嚴重依賴於其他所有的稅收實體法內容,故稅法一是最基礎的學科,稅法一和稅法二組成注稅的基礎學科,加上財務與會計,三門課是學習稅代的基礎。

6樓:辰思

1、關於稅法科目分類及地位不同。

註冊會計師考試的主科是會計和審計,稅法在cpa考試中以乙個科目出現,而且屬於副科不屬於主科;稅務師稅法考試的主科就是稅法ⅰ、稅法ⅱ、涉稅服務實務這三科,其中稅法ⅰ包括了我國商品勞務稅的各個稅種,這些稅種的計稅依據與銷售額、勞務服務額等流轉額直接相關;稅法ⅱ包括了我國所得稅、財產稅、特定行為稅的稅種,計稅依據與所得額、財產價值或數量以及財產收益等等相關。涉稅服務實務科目則涵蓋稅收程式法、涉稅會計、納稅申報具體操作、納稅檢查、稅務**等內容。儘管兩者在各自的考試中占有很重的分量,但就稅法自身在兩者中比較,稅務師稅法難度略低於註冊會計師稅法。

2、ta和cpa兩種考試在稅法命題側重點有所不同。

稅務師考試的水平性要求稅法考核具有政策細膩性、綜合性、理論實務兼具的特徵,其中那些體現從業者要求的靈活、籌畫、與會計結合的題目在涉稅服務實務科目中有淋漓盡致地體現。而注會考試的執業性要求稅法試題具有基本政策性和籌畫分析性的特徵。

個人感覺cta教材寫得容易讓人理解,而cpa教材有時讓人讀來很費解。在稅務師考試教材中含有一些稅收理論知識,其稅法理論也比cpa的多,這是學習的ta教材的乙個優點。一些朋友學習稅法有困難,就在於不能理解稅收和稅法的一些基本問題,稅務師考試教材中有了講解,理解起來就方便多了。

稅務師考試在稅法中含有一些實務的問題,單獨有一門叫「涉稅服務實務」的科目,所以稅法

一、二中重點是講解稅種,對於程式方面很少涉及。

3、兩者在一些具體內容方面存在不同。

這主要是由於兩者是不同的編寫者,在引述法規的時候,更新程度不同,有的部分cpa已經更新,但ta還沒有;有的部分ta已經更新,但cpa卻還沒有。另外,兩者在講解的內容上具體範圍也略有不同,有的稅務師考試中講了,註冊會計師考試中不講;有的則剛好相反。

所以說,考過注會稅法的考試的考生學稅務師的三稅,會覺得稅務師的稅法知識點更細碎,但稅務師考試選擇題的答題方式也能增加考生的得分機率。

7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說註冊稅務師考試的稅法一和稅法二有什麼不一樣嗎?自然是考得稅種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