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事故一次死亡多少人以上,死亡多少人傷多少人屬於特大交通事故

時間 2021-12-19 22:22:42

1樓:苦作橋琛

簡稱特大事故,在中國,特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樓:匿名使用者

1)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指有重傷沒有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lo人)的事故,

死亡多少人傷多少人屬於特大交通事故

3樓:蝶在弦上舞

根據《公安部關於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分為4類,其中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分為4類: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在事故統計中,死亡以事故發生後7天內死亡的為限;重傷,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的《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執行;輕傷,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發布的《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執行;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不含現場搶救(險)、人身**善後處理的費用,也不含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在事故處理中,死亡不以事故發生後7天內死亡的為限;重傷、輕傷同樣按上述標準確定;財產損失,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拓展資料: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過失造**身**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不僅可以是由於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意外造成的,如由**、颱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所造成的。201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徵求意見稿)》,界定交通事故賠償責任。

4樓:少女小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

擴充套件知識: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過失造**身**。詳情可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近年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回顧:網頁鏈結

5樓:匿名使用者

道路交通事故分為以下四類,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如下:

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6樓:山野柴胡

【交通事故 等級劃分】《公安部關於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號

一、道路交通事故分為以下四類:

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7樓:匿名使用者

3人以上。因為你問的是專指死亡,我回答夠簡練,精闢了吧。

8樓:匿名使用者

死亡3人以上就應該屬特大交通事故。

9樓:法律快車

死亡二人以上,交通肇事逃逸的,處3-7年有期徒刑。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據《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第四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