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守剌史州牧的區別,刺史,州牧,太守,分別有哪些區別?誰比較大?

時間 2022-04-17 17:56:28

1樓:匿名使用者

太守是郡的長官,刺史州牧是州的長官,是太守的上司。刺史只管行政,州牧行政軍事一起抓,比刺史權利大,同乙個州二者不同時存在

2樓:

簡單地說,歷史上大部分時間,刺史和州牧就是同乙個官職,都是州一級的最高長官,只是「州牧」的叫法僅在漢、三國、晉朝存在,而「刺史」則用了很長時間。而太守僅僅是郡一級的長官。在漢朝時州相當於現在的省,郡相當於現在省下面的地區級,比如浙江省下設的11個地區。

不過後來州越設越多,地盤也越來越小,到了隋唐乾脆就把州變成郡級的地域單位,而郡這個概念就徹底消失了,所以到隋唐,刺史和太守是同乙個官職的不同叫法了。具體的解釋見下。

太守,原為戰國時代郡守的尊稱。西漢景帝時,郡守改稱為太守,為一郡最高行政長官。歷代沿置不改。

至隋初遂存州廢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後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別稱。

刺史,職官,漢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職,命丞相另派人員出刺各地,不常置。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檢核問事之意。刺史巡行郡縣,分全國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後通稱刺史。

相當於現在的省紀委主任。刺史制度在西漢中後期得到進一步發展,對維護皇權,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興局面的形成起著積極的作用。王莽稱帝時期刺史改稱州牧,職權進一步擴大,由監察官變為地方軍事行政長官。

東漢刺史權力逐漸擴大。詔書常云:「刺史、二千石」,又常有派刺史領兵作戰之事,刺史奏聞之事不必經三公委派掾吏按驗,郡守、縣令對之頗為忌憚,甚至有因畏刺史而解印棄官之事。

靈帝中平五年(188年),劉焉謂四方多事,原因在刺史權輕。遂改部分資深刺史為牧。刺史實際已為一州軍政的長吏、太守的上級,州郡兩級制隨之形成。

魏、晉刺史有領兵、單車之別,單車即不領兵之意。隋文帝撤銷郡,州長官除雍州牧外,均為刺史。隋煬帝改州為郡,改刺史為太守,之後有一段時間,州的長官有時稱刺史,有時稱太守。

總之,隋、唐州郡相同,刺史太守亦同。宋官制另有刺史,作為虛銜,任者並不赴任。元以後刺史之名廢。

清人用作知州的別稱。

古代的刺史、州牧、太守、縣令有什麼區別?

3樓:kyoya彌

刺史:在唐代以前相當於省長或省委書記,封疆大吏,前提是有實權。否則就是省檢察院檢察長,只管監察;唐時,相當於地級市市長,這是全國有280多州,每州一刺史。

五代以後,就是虛職了,只領工資不管事。 太守= 知州 = 知府 = 地級市市長(但是知州級別稍低於知府),都是管5、6縣,幾十萬人的水平。而且三者基本上都是五品。

再說年代,太守(即郡守)產生於戰國,到唐代隨著郡的消失而消失。 縣令也產生於北宋,至清末時也消失了。但唐時就已經有知府存在,不過當時稱**府尹,如京兆尹、成都尹。

所以,可以認為「太守」「刺史」「知州」「縣令」是乙個級別。 州牧是郡一級的長官,古代以九州之長為「牧」,「牧」是管理人民之意。漢武帝時設十三州部,每部設一刺史,漢成帝時,改刺史為州牧。

後廢置無常。東漢靈帝時,為鎮壓農民起義,再設州牧,並提高其地位,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軍政大權。如漢末劉表為荊州牧,袁紹為冀州牧,都等於割據政權。

以後歷代設都督、總管、節度使等,州牧之名即廢。唐宋時惟京師或陪都地方最高長官以親王充任者,尚稱為 「牧」,其他州牧之名均廢。清代往往借作知州的別稱,實際上遠非東漢州牧之比了。

古代的刺史、州牧、太守、縣令有什麼區別

4樓:皓凌

古代的刺史、州牧、太守、縣令官職設定和管理區域區別及名稱演變如下:

一、刺史,又稱刺使,職官。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檢核問事之意。刺史巡行郡縣,分全國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後通稱刺史。

刺史制度在西漢中後期得到進一步發展,對維護皇權,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興局面的形成起著積極的作用。

二、州牧,成帝綏和元年(前8)改刺史為州牧,秩二千石。不久復舊制,後再為州牧,東漢仍改為刺史。清人習稱知州為州牧,然位同知縣,與前代州牧大異。

三、太守,又稱郡守,地方職官,掌理地方郡一級的地方行政官。郡守設定始於戰國,列國在邊境衝突地區設立郡的建制,作為綜合行使軍政權力的特別政區,長官稱守、郡守;秦並六國,在全國設立三十六郡,以郡守為長官,由皇帝直接任免。西漢改郡守為太守,為一郡之最高長官,除治民、進賢、決訟、檢奸外,還可以自行任免所屬掾史。

四、縣令,一縣之長,起於戰國。戰國時三晉(魏、趙、韓)和秦已稱縣的行政長官為令。秦商鞅變法,並諸小鄉為縣,置令及職責。

縣令本直隸於國君,戰國末年,郡縣兩級制形成,縣屬於郡,縣令成為郡守的下屬。

5樓:ˇ白蘭地

刺使就相當於現在的省長,州牧就是朝代給與的稱呼也是類似於省長。太守的話就是市長,縣令就是縣長

刺史,州牧,太守,分別有哪些區別?誰比較大?

6樓:匿名使用者

那時候比較亂,封官也就亂了……州牧大於刺史大於太守

7樓:匿名使用者

州牧,是封疆大吏,掌握一州(東漢末全國分13州,州下設郡,郡下設縣)軍政大權,相當於現在的某軍區總司令兼幾個省的政治財政第一長官。

刺史,是由****直接任命派遣監督州牧、太守的**,漢朝剛剛設定時相當於後世的參軍一樣的**,官位不高,卻可以直接上達天聽,因此後來漸漸做大,不過名義上仍然只是個類似於監軍一樣的**,俸祿只有六百石。

太守,是郡的最高長官,相當於現在的某市市長,俸祿二千石。

古代的太守、刺史、州牧、司馬有什麼區別嗎?都分別是什麼樣的官職?

8樓:指尖的柔情

漢代,刺史、州牧基本是一回事,一州長官;太守是郡的長官;司馬,主武也,掌管軍事之職。大將軍所屬軍隊分為五部,各置司馬一人領之。

9樓:手機使用者

太守 戰國稱郡守,漢改太守,為一郡的行政最高長官。秦分三十六郡,比縣大。相當於現在的省轄市市長。

【刺史】原為巡察官名,東漢以後成為州郡最高軍政長官,有時稱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蘇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州牧 我也不知道 【司馬】 各個朝代所指官位不盡相同。戰國時為掌管軍政、軍賦的副官

10樓:手機使用者

刺史和州牧是乙個等級,相當於乙個地級市長,司馬是他們的下屬,相當於市級局長,太守是乙個郡的長官,管幾個縣,也是州牧和刺史的下屬

11樓:yusoo公尺秀

太守是郡的老大,州牧是州的老大,刺史是專門監視那些老大的,司馬沒聽過,估計是秘書長這樣的官吧

牧,刺史,太守有什麼區別

12樓:桃李花自香

古代以九州之長為「牧」,「牧」是管理人民之意。漢武帝時設十三州部,每部設一刺史,漢成帝時,改刺史為州牧。後廢置無常。

東漢靈帝時,為鎮壓農民起義,再設州牧,並提高其地位,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軍政大權。如漢末劉表為荊州牧,袁紹為冀州牧,都等於割據政權。以後歷代設都督、總管、節度使等,州牧之名即廢。

唐宋時惟京師或陪都地方最高長官以親王充任者,尚稱為「牧」,其他州牧之名均廢。清代往往借作知州的別稱,實際上遠非東漢州牧之比了。東漢末年,劉焉、劉璋父子曾做過益州牧,然後劉備靠諸葛亮取得益州牧的位置,劉備死後,他兒子劉禪做了蜀漢皇帝,諸葛亮領益州牧。

漢朝時州牧和刺史有什麼區別

13樓:心藍

據「三國官職考」:

州牧:古分九州,每州置牧,為一州之行政長官。

州刺史:

漢武帝設州刺史,督察郡國,巡視吏治。成帝時改為州牧。後復為刺史。靈帝時又改為州牧,東漢建武十八年重新改回刺史。

由於漢朝出現了州刺史與州牧兩次反覆罷置,這兩個官職一直並存沿用至三國時期。

牧與刺史這兩個官職,由於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兩者職能基本相同,有時候容易引起混淆。

從嚴格意義上講,「刺史」的工作物件是地方官吏,是監察性質的職務;「牧」的工作物件是百姓,是行政性質的職務。

那時的州相當於現在的省,州的長官叫州刺史和州牧,相當於現在的省長。郡相當於現在的市,郡的長官叫太守,相當於現在的市長。郡下有縣,縣的長官叫縣令,相當於現在的縣長。

刺史是漢朝乙個州的最高長官,後來劉焉建議東漢**把州刺史改稱州牧,擴大了州長官的職權,使得軍閥割據的形成。在漢朝,州相當於現在的省,郡相當於現在的市。太守是乙個郡的長官,就是市長,比州刺史和州牧(省長)小一級。

郡下有縣,10000戶以上的縣的長官叫令,10000戶以下稱長。縣級以下是鄉,鄉以下是亭。

州刺史和州牧的區別:1,先是官秩,刺史是兩千石,牧是中兩千石,比兩千石高一級;2,州中有刺史就沒有州牧,反之亦然,州刺史在本州島晉公升為州牧是很常見的;3,刺史是州的常設官,但州牧不是,所以不一定每個州刺史都能晉公升為州牧;4,通常在用兵頻繁的地區設定州牧,這樣來看,州牧是握有比州刺史更強的軍事權。需要補充的是,儘管州牧的職權比州刺史強化了,但太守的職權並沒有弱化,太守的地位仍然和州牧差不多——和州刺史比幾乎完全相同,和州牧比大致相同,因此太守應相當於現在的省長一職。

14樓:麻辣大大蝦

基本上沒什麼區別,漢武帝時分全國為十三部分,就是十三個監察區,每州設刺史,東漢靈帝中平五年(188年)改刺史為州牧,早期實質上是一樣的,後來,隨**控制權的削弱,州牧的權力大大增加,宛如獨立王國,已不是單純的監察職事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州牧,古分九州,每州置牧,為一州之長。漢武帝時分十三部州,每州置刺史一人,監察地方。漢成帝時又把刺史改為州牧。

後復為刺史。漢靈帝時又改為州牧,位在郡守之上,已由監察官發展為總攬地方大權的行政長官。

16樓:大唐李烈

州牧基本就等於刺史,是東漢後期某人跟皇帝提建議,把刺史改稱州牧

三國中,太守,牧,刺史各有何區別?

17樓:

據「三國官職考」:

州牧:古分九州,每州置牧,為一州之行政長官。

州刺史:

漢武帝設州刺史,督察郡國,巡視吏治。成帝時改為州牧。後復為刺史。靈帝時又改為州牧,東漢建武十八年重新改回刺史。

由於漢朝出現了州刺史與州牧兩次反覆罷置,這兩個官職一直並存沿用至三國時期。

牧與刺史這兩個官職,由於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兩者職能基本相同,有時候容易引起混淆。

從嚴格意義上講,「刺史」的工作物件是地方官吏,是監察性質的職務;「牧」的工作物件是百姓,是行政性質的職務。

那時的州相當於現在的省,州的長官叫州刺史和州牧,相當於現在的省長。郡相當於現在的市,郡的長官叫太守,相當於現在的市長。郡下有縣,縣的長官叫縣令,相當於現在的縣長。

刺史是漢朝乙個州的最高長官,後來劉焉建議東漢**把州刺史改稱州牧,擴大了州長官的職權,使得軍閥割據的形成。在漢朝,州相當於現在的省,郡相當於現在的市。太守是乙個郡的長官,就是市長,比州刺史和州牧(省長)小一級。

郡下有縣,10000戶以上的縣的長官叫令,10000戶以下稱長。縣級以下是鄉,鄉以下是亭。

州刺史和州牧的區別:1,先是官秩,刺史是兩千石,牧是中兩千石,比兩千石高一級;2,州中有刺史就沒有州牧,反之亦然,州刺史在本州島晉公升為州牧是很常見的;3,刺史是州的常設官,但州牧不是,所以不一定每個州刺史都能晉公升為州牧;4,通常在用兵頻繁的地區設定州牧,這樣來看,州牧是握有比州刺史更強的軍事權。需要補充的是,儘管州牧的職權比州刺史強化了,但太守的職權並沒有弱化,太守的地位仍然和州牧差不多——和州刺史比幾乎完全相同,和州牧比大致相同,因此太守應相當於現在的省長一職。